2022年最新房产继承法,统统“新规”处理
虽然很多人买房还是很难,但是很多城市家庭并不缺房。对于大部分城市家庭来说,他们是缺房子的,而作为他们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所以很多城市的孩子以后都不会缺房子。
虽然很多人买房还是很难,但是很多城市家庭并不缺房。对于大部分城市家庭来说,他们是缺房子的,而作为他们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所以很多城市的孩子以后都不会缺房子。
一方面,房子是很多家庭最重要的财产;另一方面,很多城市家庭房子多,父母财产继承纠纷越来越多。尤其是80、90后,很多都是同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很容易因为父母的财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甚至闹上法庭。最后兄弟姐妹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笔者身边已经有几例这种情况了。主要是孩子为了父母的财产惹事,因为不知道相关规定,都自以为有理,最后一家人吵架。
关于父母财产的继承,2021年最新的民法典给出了新的规定,子女不必再为父母的财产继承权而争斗。而且很多新规打破了我们以往的传统认知,我们有必要对这些新规有更好的了解,以便以后更好的化解矛盾,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扩大继承范围,增设“代位继承”
传统继承法中规定第一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过去,半数继承人先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就会有第二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没有规定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或第二继承人,如何继承死者的财产。尤其是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与过去相比,人数相对单薄,很容易看到被继承人去世后,不会有遗产继承,或者很多人会为被继承人去世后的遗产而争斗,产生一些矛盾纠纷。
因此,在新民法典中提出了“代位继承”的概念,扩大了继承范围,防止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遗产。什么是代理遗传?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第一继承人或者第二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财产可以由其侄子、侄女继承。
二、公证后的遗嘱不再优先,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以前我们总会在一些电视剧里看到这样的片段,子女拿着两份遗嘱争夺父母的遗产。当然,并不是子女拿了假遗嘱,而是父母在不同时期写的遗嘱。以前如果有两份不同的遗嘱,以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为第一份。但这种方式有一些弊端,即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不能代表被继承人的最后遗嘱,导致继承过程中的不公平。
第三,房子可以有居住权,没有继承权也可以住。
一些孤寡老人的子女平时比较忙,可能没有时间照顾老人,所以老人可能会找个伴侣一起生活,互相照顾。但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先死亡,将房产留给子女,但又希望妻子继续居住,那么被继承人可以设立“居住权”。此时,房屋的产权虽然属于子女,但未死亡的妻子享有居住权,可以继续住在房屋内。此时,子女虽然拥有房屋的产权,但不能出售或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