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免费咨询: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众所周知,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遗产。在继承过程中,房产继承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继承的来源有相关规定。那么,房产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众所周知,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遗产。在继承过程中,房产继承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继承的来源有相关规定。那么,房产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为您带来了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在现实生活中有所帮助。
房产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房地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
第1127条遗产依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无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
遗产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相等。对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要给予照顾,适当分配更多的遗产。对于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的继承人,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在遗产分配中应当不给分或者少给分。经过协商,继承人可以平均或不平均分配遗产,这在不动产继承中尤为重要。
第二,不动产继承的概念和继承权关系的条件。
房地产继承与其他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不动产继承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种派生取得方式。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利。要实现继承权,必须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且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否则不发生遗嘱继承关系。如果父母健在,其房产子女不能继承。父母把财产给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其他可以依法继承的合法财产权利。家庭财产、夫妻财产、合伙财产不分割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属于死者的部分就是遗产。所有非法取得的财产都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三。房地产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在财产继承中留下财产的人)死亡之后。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些财产所有人,为了避免以后争夺财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把财产权利让给继承人,比如给一个或者全部子女。这也是法律行为,但不是继承,因为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他们生前的赠与。
2.继承遗产的人应该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如果被继承人立遗嘱将财产转让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赠给国家或者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该是死者生前拥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些财产是共有的,比如夫妻共有的。当其中一人去世时,并非所有财产都成为遗产。此时应先分割财产权,分割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非另有约定,应分割财产份额的一半),再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有遗嘱,或者与社会组织、个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处理遗产。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从上面可以看出,继承房屋时,被继承人有多个继承人的,应当按照遗嘱的规定执行。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进行财产分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