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杭州市政府网站13日消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市对购买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之前的60%调整为40%。
据浙江省杭州市政府网站13日消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市对购买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之前的60%调整为40%。

《通知》显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功能,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或无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职工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通知,调整实施范围为在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8日起施行。合同网签时间在2022年11月11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上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屋网上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适用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