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新政,南通公积金中心推出“商转公组合贷”业务
“商转公组合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两年内,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经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初审后,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办理公积金+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
昨天,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中心联合工商银行南通分行推出了一项新的惠民措施,即“商对公组合贷款”。该业务是“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创新升级,降低了个人住房贷款利息,减轻了群众还贷负担。
“商转公组合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两年内,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经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初审后,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办理公积金+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
“如果员工原商业贷款余额为100万,该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2%,每月还款5491.11元。”公积金中心副主任顾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如果折算成40万公积金和60万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分别按照3.1%和4.1%的年利率计算。现在每月还款1708.07+2899.19 = 4607.26元,比原来商业贷款每月还款少883.85元。30年累计还款可减少约318.26元。
「商对公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贷款申请人已办理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在两年以内;
2.符合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
3.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初审后结清原商业用房贷款;
4.新增贷款总额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
接受「企业对公组合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借款人(包括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1 .有效身份证件;2.户口簿;3.婚姻状况证明;4.个人信用报告;5.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契税发票;6.个人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原件、抵押合同和商业贷款还款流水(含最新商业贷款余额);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业务已在南通分行试点成功。需要办理此项业务的员工可前往工行南通分行各支行,公积金中心将联合更多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新增此项业务,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缴存公积金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