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新政策是什么
父母房产过户针对儿童的新政策包括:1.在子女生前以继承方式转让给子女,可分为赠与转让和买卖转让;2.死后通过继承的方式把所有权转移给孩子。
父母房产过户针对儿童的新政策包括:
1.在子女生前以继承方式转让给子女,可分为赠与转让和买卖转让;
2.死后通过继承的方式把所有权转移给孩子。关于无遗嘱法定继承,增加了代位继承,即直系子孙,如侄子、外甥。
一、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
1.继承过户。直系亲属的财产以继承方式转移,即老人去世后财产转移。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只需要缴纳继承公证的费用;
2.买卖过户。直系亲属房产以买卖方式转让,属于正常的二手房交易。这种情况下和一般二手房交易一样,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都是要交的。但是增值税可以免征两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只能免征五年,只需要缴纳1%到3%不等的契税。;
3.赠与过户。直系亲属房产以赠与方式转让。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但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为3%。此外,还需要对赠与进行公证。
二。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材料
1.通过买卖过户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父母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将房产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
2.将房子赠与子女。父母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子女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同时,对房屋产权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以继承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原件;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能证明与被继承人关系的简历;继承人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动产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法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
实行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