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9月1日起实施,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等6种情形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9月1日起实施,与现行规定相比,契税法实施后,契税税率没有变化。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采用了个税法实施后的税率平移,体现了保持契税税负总体不变的立法思路,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9月1日起实施,与现行规定相比,契税法实施后,契税税率没有变化。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采用了个税法实施后的税率平移,体现了保持契税税负总体不变的立法思路,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一:因为契税法首先坚持的是税制的转移,所以它的基本税率是不变的,在3%到5%之间。有关住房的一些优惠政策将在立法实施后继续实施,不会影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据介绍,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在3%-5%的幅度内制定部分优惠政策。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已指导31个省(区、市)完成具体税率确定和地方优惠政策延续工作。总的来说,全国大部分地区税率保持了平移,黑龙江、河南8个遗漏下调。我国27个省(区、市)将契税税率设定为最低税率3%。
此外,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还适当扩大了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等用地和住房免征契税。
契税征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根据《契税法》完成了地方授权事项工作。税务总局也陆续出台了个税法的配套操作文件,征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30日发布公告,明确契税法实施后相关优惠政策的延续。根据公告,除特殊规定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执行。
此外,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税务机关以税收便利化为重点,按照税法要求,改进和优化征管和服务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一:优化申报表是指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将申报表中税目的部分选项由原来的25项减少到12项,方便纳税人申报。
此外,税务部门简化了流程,与相关部门联动,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窗受理,缩短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办理成本。为减轻契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共享即时可查的纳税人信息,不再要求纳税人报送,方便纳税人。